装修施工合同

2023-09-07 12:37:16 来源 : gzmt998.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工作范文吧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施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施工合同

装修施工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修施工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且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亲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合同2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宅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需委托乙方安装并保管,应按时送达现场。同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保管费根据参考费率支付,由于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甲方未委托乙方保管或安装,则乙方不得收取保管费。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及《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的第十条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 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

通过验收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当天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1.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2.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讯地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修施工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斧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20__年__月__日

装修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于20__年3月14日签定的《装修施工合同》即日终止。

  二、 甲方支付的设计定金人民币1000元,首付工程款18550,两项合计人民币19500元。

  三、 乙方前期工程费用如下:

  1. 水电安装工程:11182.77;

  现已完成工程按总价11182.77*80%=8946.00元

  2. 设计费:123平方米*25元/方=3075.00元;

  3. 拆墙及清运费:527.15元;

  4. 材料搬运费:330.00元;

  5. 兔宝宝材料约6620元;

  合计人民币共:19500元;

  四、 前期工程的水电、板材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水泥、沙石及砖块材料由甲方房子承担支付,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工程的款项收取和退回。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装修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有意思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 新东商城1号楼201

  三、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四、工程造价: 万元

  五、付款方式:开工前 天内付 万元整,工程进程过半付 万元,工程结束并验收后付清剩余全部款项。

  六、施工要求:按图施工,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二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保修。

  八、违约责任:由于乙方施工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工程变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安全责任: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施工,乙方必须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必要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意外,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如发生争议,可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

  十一、有意思装饰工程报价单见明细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施工合同6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xx版)的修改版本,自20xx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装修施工合同7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5工期

  开工日期:201年月日竣工日期:201年月日

  1.6合同价款(RMB大写)拾万仟佰拾元,¥:元。

  二、双方工作2.1甲方工作

  2.1.1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2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留质保金外,在3天内结清尾款,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四、违约责任

  4.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由于发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工期向后顺延。

  4.3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共同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承包人:

  年月日

装修施工合同8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_____室____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__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_________

  2.3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_________.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4.1 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5.1 指派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6.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

  8.3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9.1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10.1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11.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12.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12.2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___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

  12.3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第15条 保险_________.

  16.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 合同备案、鉴证:

  发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第19条 其它约定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装修施工合同9

  发包人(全称):广州市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广州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广州嘉华医院(暂定)室内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6号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按合价包干。综合单价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超过±5%时,则作相应的调整。±5%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3 月日(暂定开工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xx年 6月日前竣工。 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工程的特点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招标范围内工程合同价暂按中标价,暂计为(大写):玖佰壹拾捌万捌仟陆佰伍拾陆元零角零分(人民币)(9,188,656.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上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保养期内承担保养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3 月2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装修施工合同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 _ 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 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项目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金额(大写):元(详见附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附表2:家庭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

  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内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6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 1 页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区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见附表6:工期延迟确认单);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经业主签字认可);

  (2、)不可抗力(停水、停电、天气)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正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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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清工程款证明。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的最底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池州市种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供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大写) 元。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匙交还给甲方。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 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上。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合同11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4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5承包方式: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6施工日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期共_____天。

  1.7工程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备料款,乙方于收妥该备料款并在商定开工日3个自然日内,备料(工程特殊用料或变更部分物料除外)及施工机械,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完毕进场施工手续;隔墙结束油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油漆工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另10%比例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2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3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要求,须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加的相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付款时间延误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该合同,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已收工程款项,无论工程是否完结,乙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施工工程,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须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有甲方承担。

  2.5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6非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导致工程不能按约定进度进行时,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

  2.7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和/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2施工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填列《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备料;甲方接到该通知单后,须按通知单要求准备材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及时或不准确,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准备材料或通知内容错误,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和/或准备材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

  3.3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未按该合同约定之付款方式付款且延误至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清款项,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4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3.6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7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8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9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0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1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照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且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

  4.2工程正式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木制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已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5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已施工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8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已完工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10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4.3工程正式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非木制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已下料(施工)工程项目,甲方按该删减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XX市装饰工程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及时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且超过7个自然日的视为验收合格,并自3日后,甲方须按__________元/天支付乙方施工场地看护费;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 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自然日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7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结算款项。

  6.2工程结算款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结算款、甲方付款滞期费、超过验收时间甲方未进行验收应付乙方的施工场地看护费、应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赶工费、乙方垫付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押金,扣减乙方工期延误费、甲方垫付乙方施工期间因违反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造成的罚金等。

  6.3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完结算款项后,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 服务的约定

  7.1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乙方所属“质管中心—客户服务部”进行项目服务管理。

  7.2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属工作人员有协同甲方进行材料导购、材质鉴别义务。

  7.3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工程结算单、收款凭证作为保修凭据。

  7.4保修服务时间:工程竣工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

  7.5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5.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

  7.5.2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包括赔偿甲方自购材料);

  7.5.3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材质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保修,乙方代买装修材料的,乙方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甲方自购材料的,乙方收取人工费。

  7.5.4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本合同签署后,如本合同约定之施工项目(内容)在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相关约定办理删减手续后,甲方另行安排施工的,施工不得在该合同履行期间同步进行。

  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8.4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另行安排的第三方进行的非本合同内乙方施工项目(内容)的施工,如在本合同约定履行时间内进行,甲方须支付乙方相应施工配合费、乙方施工项目(内容)成品保护费(收费具体商定);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8.5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6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取暖。

  8.7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或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造成的一切灾害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8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

  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9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

  9.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可选择下列第 条方式解决争议:

  9.2.1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9.2.2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解决。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签署地点:_________

装修施工合同1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92号文《商业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7、工程总天数xx天。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

  总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________元)具体项目按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和施工图,项目为准。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商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商业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方认可的设计的施工方案及预算施工,如项目变更则另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确定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验收后,工程质量按行业要求,非正常人为情况除外工程整体质量保修六个月,终生维护。如甲方提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材料供应商负责。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5、工程竣工: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尾款按________%收取。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________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需双方签字后生效。

  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不能到现场沟通可授权委托代理人,职责与甲方同等。甲方授权代理人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施工合同13

  甲方: (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 (以下简称“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监理概况

  1、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① 工程名称:

  ② 监理范围:

  a、预算审核(按甲方提供的装饰公司报价单审核,费用按审核减少部分的20%收取);

  b、协助签署装饰合同及专用补充协议;

  c、清水房验收;

  d、复验;

  e、其余每个工种____次(水电、泥水、木作、漆作);

  f、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估算监理金额大写________。如工程延期则追加部分监理费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③总投资: 监理范围内预计总额 元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监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二、监理取费

  1、参照物价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

  a、 6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计___元。

  b、 6万元以上的按____%计__元。

  3、监理人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30%计___元,监理人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50%计___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20%计___元。

  三、监理人责任义务

  1、监理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业主的责任义务

  1、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

  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 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理人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业主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

  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 %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合同1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高安市国际洗浴会所

  1.2工程地点:高安市____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整体装修、装饰、水电、设备安装等(包括屋面扣板吊顶、墙地面、贴瓷砖、淋浴器安装、管路铺设、墙地面防水处理、室内隔断砌筑、大白、窗台、楼梯理石安装、屋面爬梯处理、浴室洗衣房暖气安装、电器开关安装、灯具安装、水箱安装等)

  1.4工程内容:具体祥见《工程预算书》。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施工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共____天。

  1.7工程总额:人民币____元整(小写:____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付款比例:

  (1)工地开工时支付款:计____元

  (2)木工进场时支付款:计____元

  (3)油漆工进场时支付款:计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款:计____元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工程完工验收之后2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3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要求,须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加的相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2.5工程竣工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尾款的0。3%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6非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导致工程不能按约定进度进行时,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

  2.7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员和/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2施工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准备资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及时或不准备,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准备材料,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和/或准备材料而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

  3.3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4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3.5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6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7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8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9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照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除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已施工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5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已完工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10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江西省装饰工程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7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及时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且超过7个自然日的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7个自然日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30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结算款项。

  6.2工程结算款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结算款、甲方付款滞期费、应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赶工费、扣减乙方工程延误费等。

  6.3甲方按规定时间支付完结算款项后,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7.1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属工作人员有协同甲方进行材料导购、材质鉴别义务。

  7.2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工程结算单、收款凭证作为保修凭据。

  7.3保修服务时间:工程竣工起次日的360个自然日内,即一年。

  7.4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

  7.4.2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包括赔偿甲方自购材料);

  7.4.3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施工项目因材质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保修,乙方代买装修材料的,乙方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甲方自购材料的,乙方收取人工费。

  7.5.4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7.5.5合同签订之后,如单方毁约,毁约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8.3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4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或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造成的一切灾害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5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6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9.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解决。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

装修施工合同1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和《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

  4、装饰建筑面积:

  5、承包方式:

  6、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日

  3、工期总日期:____________

  第三条、全同价确定方式:室内装饰定额价

  第四条、合同价款(是否含设计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修金额:____________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七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甲方在按规定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监理部门后、还应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办理装修工程项目的工商、消防等相关申报手续。

  2、开工前消除障碍物、协调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无偿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等建筑施工图,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负责在装饰施工图、预算单上签字,如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需书面通知乙方。并负责组织工和竣工条件。

  6、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结算款项。

  第九条、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责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申报手续。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全套资料送行业主管有关部门。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3、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

  5、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6、施工期间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管理费用。

  7、负责支付项目施工的行业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费用。

  第三章、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

  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五天,向甲方和监理部门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后,三天内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施工已经批准。

  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部的检查和监督。

  3、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工程和上岗人员情,将负责办理的有关手续交甲方备案。

  第十二条、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延误一天,由责任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赔偿给对方。

  第十三条、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条件。

  第十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因停电或停水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4、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人签字为证)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部门及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1、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局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室内装饰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进行施工。

  2、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通知书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六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___套。

  1、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工程竣工图;

  5、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6、工程决算报告。

  第十七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五天内、应与乙方联合邀请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且以不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请质监部门验收。

  第十八条、工程未经室内装饰质监部门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规定的合格条件。

  第二十条、竣工工程质量和消防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提出来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达到全国室内装饰质量标准和消防标准。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自收到质监结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半年,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五留作保修金,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引起的损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为造成损坏,其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章、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乙方采购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要求,自行采购。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1、种类、规格、数量、价格和提供时间(另附清单)。

  2、由于材料质量的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据工程需要,需使用代用材料,应事先取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四条、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应附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必须经过试验后方可使用,试验费由采购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需要重新试验。经试验合格,由提出重新试验方承担试验费用,经试验不合格,由采购供应一方承担试验费用。

  第六章、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结算依据该工程招投标时中标的标底和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时应作调整。

  1、经室内装饰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

  2、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3、设计变更;

  4、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第二十八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收到乙方决算报告后,应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办理工程决算手续。乙方在办理完工程尾款结算手结后,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均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由甲、乙双方向甲方的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后,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一条、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是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部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乙方按有关规定,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提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可根据室内装饰管理论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去何从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失误,均由乙方负责,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支付工程决算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会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款项,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发包方:(章)____________承包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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